金融法律事务(服务于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证 券公司、投资咨询公司投资基金改制企业、上市公司和广大金融投资等)。
1、担任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常年法律顾问;
2、为外资金融机构的设立提供法律咨询担任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专项法律事务(如消费信贷律师见证法律业务、重大贷款项目)顾问,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出具律师见证书、法律意见书等;
3、担任项目融资(BOT等)、国际商业银团贷款、融资租赁专项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出具律师见证书、法律意见书等;
4、外汇法律事务;
5、接受委托代理借款、担保、票据、保险纠纷诉讼、仲裁案件;
6、为企业股份制改造提供法律服务、协助企业制定股份制改造方案及其工作细节,与其他中介机构共同协助企业实施股份制改造和公司设立工作并出具股份制有限公司改组设立的相关法律意见书;
7、作为拟发行股票股份有限公司的超期法律顾问,参与公司的股票发行准备工作,并协助公司排除影响股票发行与上市的各类法律问题,协助公司签署和取得为股票发行和上市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并保障发行准备工作按照法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
8、作为上市公司配股的专项法律顾问,出具配股法律意见书;
9、作为股票发行了主承销商法律顾问,出具招股说明书验证笔录;
10、出席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并出具见证书;
11、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项有关法律文件进行审核,提供法律咨询;
12、作为上市公司、证券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提供各种法律服务;
13、为申请设立证券投资基金出具法律意见书;
14、作为中国公司境外募股境内法律顾问并出具中国法律意见书;
15、企业资产重组法律事务;
16、其他有关证券法律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