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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司法机关(公安厅、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设立或增设自治区人大代表、自治区政协委员联络室的建议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25日



提案人:


彭志鸿委员 界别:无党派  联系方式:13907715419


黄文九委员 界别:民革  联系方式:13607713301


陈圣党委员 界别:无党派  联系方式:13317613688 


邓崇荣委员 界别:无党派  联系方式:13517883128


潘小玉委员   界别:民革  联系方式:15277198005


黎乐群委员  界别:无党派  联系方式:13807716079


潘艳委员 界别:共青团、青联  联系方式:13707713919


      

 

公、检、法部门是群众普遍认知意义上的司法机关,承载着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正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重要任务。近年,公、检、法部门为广西社会的发展作出重大贡献,人民群众对公、检、法部门的满意度也越来越高,其人员素质和办案质量效率都得到较好较快的提高。

同时,在“十二五”规划确立加强社会建设的背景下,人民群众对公、检、法部门的工作,不断提出新的要求,同时,对执法尺度、办案力度及公正正义的保护体现,都不断提出新的越来越高的要求。这实际上要求以上部门:一是进一步密切与群众的关系,更多的倾听群众的呼声和需求,更好地体现群众的意志和要求。二是进一步提高办案的透明度,阳光执法,阳光办案,更多地取得群众对司法机关执法办案的理解和支持,增加群众的认同度,真正树立公、检、法部门的威望和公信力,更好的达到办案效果。唯有此,才能更好地完成“十二五”规划确立的目标,适应社会发展和进步的要求,为广西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起到保驾护航,促进和谐稳定的作用。

为此,公、检、法部门设立人大、政协委员联络处,或在原有的人大代理联络处基础上增加与政协委员的联系,有以下作用;

1、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本质上都是代表性人物。产生程序及定位各不相同,但是他们都是联系着大量的群众,都有表达社情民意的职责。而且各有侧重,许多政协委员同时担任协会商会等社团组织的领导职务,他们的意见看法往往代表了社会上不用利益诉求阶层和群体的声音,同样有广泛的社会代表性。

公、检、法部门同时联系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将能得到更全面的社会意见反映。

2、公、检、法部门的工作,社会关注度非常高。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认同和支持有着特殊的社会作用。

3、是一种对公民知情权和表达权的有益的创新和探索。设立该联络处,尤其是建立与政协委员的日常联系,有益于社会的进步文明。

4、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一向热心支持公、检、法部门的工作。尤其是每年两会,对两院的工作报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都分别履行各自职责,给予认真的审议,提出了大量的支持意见和好的建议,进一步拓宽日常联系渠道,有利于公、检、法部门更好的开展工作。一定程度上,也有利于打消一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顾虑。尤其是相当部分的自治区政协委员对有的联络处只联系人大代表,不联系政协委员【实际并无法律和政策依据】,因此很不理解及产生很多误解。而据了解,已有的联络处完全有能力胜任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双边联系。

以上,特提出如上建议,希望尽快采纳落实。如确有必要,也可以就联络处对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实行一定的差别待遇。但是,建议对代表、委员按同等联系条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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