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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方百计,依法解民忧”,中司梁中强律师获赠感谢锦旗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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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南宁市温州商会会员陈先生拿到期盼已久的不动产权属证书,困扰他近两年的噩梦终于化解,他激动万分地将一面上书“优质服务,为民解忧,尽心尽责,律师模范”的锦旗送到中司律师事务所,表达对中司律师事务所所提供的优质法律服务和梁中强律师精湛专业能力的高度肯定和感激之情。

      事情始于2018年5月18日。

      2018年5月18日陈先生签订《房屋买卖合约》壹份,从李某、何某处以总价212万元受让一套商品房,合同签署后按合同约定支付李某、何某定金62万元,余款150万元在办理过户当日支付给李某、何某。后因李某、何某家庭发生变故等原因,一直无法按合同约定办理过户手续。一筹莫展的陈先生找到中司律师事务所。

      南宁市温州商会法律顾问梁中强律师接受陈先生的委托,代理此案件,严格按中司办案流程为陈先生制订周密的代理方案。中司律师一纸诉状将李某、何某诉至法院并将案涉房屋查封。经过与何某及其律师多次沟通协调,最终达成和解协议。李某、何某愿意在法院调解书下达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向银行申请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并在办妥抵押注销手续后两个工作日之内协助将房屋变更登记至陈先生名下。

      但事情一波三折,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后,李某、何某无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无法全部归还银行贷款。银行获悉陈先生启动诉讼,也马上启动了诉讼。此类借款合同纠纷的诉讼结果李某、何某败诉没有任何悬念,因涉案房屋存在抵押贷款银行是抵押权人。陈先生已支付62万的涉案房屋将会被法院强制拍卖。为了协调李某、何某获得第三方资金办理垫资解押,李某、何某及其律师3次寻找资金方,梁中强律师也2次协助寻找资金方。但因房子存在抵押、涉及2件诉讼且李某、何某可能存在其他刑事、民事纠纷等原因,资金方最终拒绝提供融资服务。法院因李某、何某无法办理抵押权注销,明确告知陈先生要将案件终本。

      陈先生、李某、何某等当事人彻底绝望!

      中司律师迎难而上。在紧急情况下,启动预案由陈先生垫资为李某、何某归还银行贷款,并协调银行与李某、何某就借款合同纠纷达成和解。陈先生代李某、何某垫付违约金、滞纳金等。上述操作危机四伏,每个环节需环环相扣。需要协调李某、何某、银行、法院等多方。操作存在任何失误则不但陈先生已付62万打水漂,而且垫付的款项也将打水漂。而垫资后房屋过户前一旦发生新的诉讼及诉讼保全,陈先生将面临更严峻的危机。

      中司律师艺高胆大。所有的方案已无数次的推演。实际操作中不差毫厘。陈先生安然度过每个节点。银行和李某、何某达成和解后陈先生与李某、何某签署了借款合同。陈先生按合同指定账户代还李某、何某银行贷款、违约金、诉讼费用、律师费。银行以最快速度办理抵押权注销手续,根据法院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房屋过户并最快速度为陈先生办理了不动产登记证书。

      《汉书·元帝纪》道“安土重迁,黎民之性;骨肉相附,人情所愿也。”房子对于家庭观念很重的中国人的意义重大,它是依靠、是保障、是家,是安身立命之所,是心灵的栖息之地。

      陈先生虽步步惊心,但最终均有惊无险。拿到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那一刻,陈先生感慨万千。

      陈先生及家人为中司律师事务所送来锦旗,锦旗是当事人对律所、律师工作的最高肯定。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用心对待每一位当事人,让司法公平、公正的阳光照亮每一位当事人前行的路。中司律师将再接再厉,为法治中国做出自己最大的贡献。


梁中强律师个人简介:中司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民商法律暨刑事法律事务部负责人。广西区党委统战部新的社会阶层联谊会常务理事,专家百人团成员,南宁市政府立法咨询员,南宁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入选广西司法厅、广西律师协会“律师参与重大案(事)件法律服务队成员”(仅 15 位律师入选);2018 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先进个人(仅 20 位律师入选);中央广播电视台 CCTV12 频道“律师来了”栏目特约驻场律师等。擅长:民商事及刑事重特大案件;公司法律事务;央企、国企、民企重要法律顾问业务等。目前担任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广西广东商会、广州商会、温州商会、潮汕商会、南宁市台商投资协会等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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