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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司律师事务所应邀深入桂商总会会员企业开展助力企业抗疫复工活动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23日

4月3日上午,桂商总会邱健秘书长及唐歌党委副书记、唐莹部长、南宁青秀区政协常委社会法制委员会主任韩晓、中司律师事务所梁中强律师一行,走进桂商总会会员企业广西横县江南纸业有限公司调研企业复工复产、营商环境等情况,详细了解企业当前最大的困难及政府针对疫情出台的企业帮扶政策效果如何等,深入车间、厂房、仓库、作业区等一线生产区,听取雷文军董事长关于企业在疫情下发展情况说明,积极为企业开展靠前服务。

雷董事长对来访的温暖关怀表示感谢,他表示,在政府部门与桂商总会的关心和支持下,纸业公司各项工作已在有序恢复中,经过此次疫情,企业确实受到了不小的冲击,但也正好以此作为扩大产品外销国外的契机,乘势进行内部产业调整,优化资源整合,进一步提升企业在国内与国际的凝聚力和竞争力。

在桂商总会与会员企业面对面开展的帮扶措施及专项法律风险座谈会上,广西中司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也特别为企业提出风险防范与建议:

第一,多沟通。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结果,因此,受此次疫情的合同方应及时增加沟通联络,有相关情况及时通知合同相对方,协商变更合同条款,促进合同履行。

第二,留证据。企业的经营决策应当留痕,注意保留相关的文件、通知、视听资料、电子邮件、通讯记录等,以备出现法律纠纷时之用。

第三,观时势。企业应当关注国家方针政策,关注所在行业、监管机关、行业组织、所在省市区政府的各项政策、通知与规定,结合企业自身经营状况,有针对性的采取经营战略的调整。

第四,依法律。企业应诚信、依法经营,依法律、合同约定采取相关的经营调整,在无法自行协商时,可以依法采取法律措施,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仲裁机构仲裁。

邱健秘书长听取企业家、教授、专家、律师等各方会诊意见后表示,结合当前法治氛围与营商环境,对桂商总会中的民营企业或者是企业家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而受到的损失,要依法予以补偿,必要时由桂商总会牵头与广西中司律师事务所坚决为企业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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