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厅长、广西监狱局第一政委
兼任:人大代表、自治区政协常委等,和广西律师协会会长等社会团体职务。
与时俱进创新业———记广西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蔡江生
2002年7月11日《法制日报》。《中国司法》杂志等刊载。
法制日报记者 莫小松 通讯员 詹刚 刘文华
温文儒雅的蔡江生不仅是法学家、一级律师,还是一个在文学、史学、哲学等方面造诣颇深的学者。他当过兵,任过法宣科长、处长,地委委员、宣传部长,自治区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等职。采访中,记者感受最深的是,无论在哪个职位上,他都能找准自己的位置,并做出一番骄人的成绩。
1982年初,在军队从事12年政法工作的蔡江生转业到百色地区司法处。当时,司法处还是个待组建单位。困难面前,蔡江生充分展现了一个军人不怕艰苦敢于创新的气魄。他一手抓工作机构建设,一手抓基建。5个月后,相继调进8名骨干,搭起了司法处机构框架,随后,办公楼也拔地而起。他一鼓作气深入各县,协商成立县司法局,不到一年时间,全地区12个县的司法局全部组建完毕。
机构有了,人员有了,怎么开展工作?蔡江生面临的大问题是如何培训一批能适应工作的司法行政干部。在当时极为艰苦的条件下,他带领人员筹资金、聘教员,为开办培训班东奔西忙。1982年7月初,有40人参加的首期司法干部培训班终于开班了。这40人成为当时重建司法行政机关的骨干。随着时间的推移,培训班一期一期的往下办,截至1991年底,共举办了培训班17期,培训司法行政干部和法院审判干部七百多人,及时解决了当地对法律专业人才的需求。并未满足于此的蔡江生,为了进一步提高干部的文化业务素质,又组织开办了3届广播电视大学法律专业班。七年间,140名学员全部获得了大专文凭,这是建国以来该地区自己培养的第一批高等法律专科学生。在完成干部培训工作的同时,蔡江生还组织创办了《右江法制报》,编印普法宣传资料近百期,圆满地完成了该地区“一五”普法规划任务,他所领导的地区普法办公室也被评为自治区和全国普法先进单位。
从1995年起,经时任百色地委委员、宣传部长的蔡江生策划,该地区每年向全区、全国推出一个以上先进典型。如无私的探宝功臣李正海;以劳养武、扶贫帮困的田阳县人武部;全国十大扶贫状元莫文珍等,都在全国引起反响,百色地区的宣传工作进入新时期。
1998年4月,蔡江生被任命为自治区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自治区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新的岗位如何创出新的业绩,这对蔡江生又提出了新的考验。
凭着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一股不断开拓创新的精神,上任伊始,蔡江生就全方位地开展调查研究,解决厅领导班子、机关和全系统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做好凝聚人心,鼓舞斗志的工作。
监狱、劳教工作事关社会安全和稳定,而蔡江生又直接主管这两方面的工作。为了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和执法水平,他经常率领监狱局、劳教局领导和机关同志深入监管第一线,检查监管安全,面对面地对罪犯、劳教人员实施帮教,使监管改造质量稳步提高,创造了广西监狱劳教史上最佳成绩,跃居全国先进行列。根据全区监所容量小、设施差的实际,蔡江生提出了调整监狱、劳教所布局,调整监狱劳教企业经济产业结构;提高监管改造水平和质量,提高干警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监狱劳教生产经营效益的工作目标。经过3年的努力,全区劳教所布局调整已基本完成。监狱、劳教所关押的罪犯和收容劳教人员的容量比1998年以前分别增加32.35%和25.35%。1999年以来,柳州监狱、女子监狱、广西戒毒劳教所先后被评为部级现代化文明监狱和文明劳教所。近年,中央有关领导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的17位全国人大代表分别视察了广西的监狱、劳教所,都盛赞管理得好。在2001年12月下旬召开的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上,蔡江生作了经验介绍,受到了与会同志的广泛关注和赞扬。
蔡江生以实际行动为党旗增添了光彩,树立了党的领导干部先进形象。他多次立功,两次获得晋级奖励。80年代末,他连续4年荣获地区优秀共产党员称号,90年代是自治区司法行政系统和自治区宣传系统先进工作者。先后被自治区人民政府、广西军区和人事部、国务院军转领导小组授予广西和全国模范军队转业干部称号,被中宣部、司法部授予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