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博览函[2010]177号
对自治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
第0387号提案的答复
彭志鸿委员:
针对您提出的关于在南宁建造纪念“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正式建成之标志性观光塔和博物馆的建议(即自治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0387号提案),我们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局认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如期建成是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您的建议如果能获准实施,将有利于南宁市打造区域中心城市,对于加强南宁市旅游业发展,提升广西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中的地位具有重要意义。
但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作为由中国与东盟共同组成的经济体,其实施的主体是国家。在南宁建造纪念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正式建成之标志性观光塔和博物馆,是否需要报请国家相关部委办甚至国务院批准,是否需要通过外交途径征得东盟10国、东盟秘书处的同意才可实施,需要进一步研究。
此外,该建议项目涉及南宁市城市规划,项目立项、用地审批、投资主体、投资方式等事宜需要南宁市人民政府及其他相关业务职能部门或单位进行一步研究。我局作为中国—东盟博览会常设工作机构,建造中国—东盟标志性观光塔和博物馆的相关事宜不在我局职能范围之内,我局一时难以落实,但我局将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反映。
特此答复。
广西国际博览事务局
二0一0年八月五日
签发人:郑军健
承办提案工作人员姓名和联系电话:马蔚,581300
抄 送: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