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桂财社函[2 0 1 1]1 3 9号
对自治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
第201 10305号提案的答复
彭志鸿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全区各主要城市设立“医疗咨询热线”、“为弱势群体群众建立一道”生命健康维权防线》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自治区财政切实加大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投入力度。我区各级财政部门高度重视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尤其是2009—2011年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工作实施以来,进一步加大了对政府卫生的投入,2009和2010年全区医疗卫生支出分别达到了116.1亿元和163.9亿元,年均增长达到41%,为有效解决群众“看病贵、看病贵”问题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与此同时,自治区财政厅严格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把医疗保障惠民工程列入自治区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决策部署,积极筹措资金,确保了医疗保障惠民工程顺利实施,据统计,2010年自治区财政厅筹措40.9亿元,用于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项目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措6.5亿元,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筹措19.7亿元,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建设;筹措1.9亿元,用于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总的来看,两年多来,经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得了初步效果,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提高了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方便了广大人民群众就近获得相对廉价、安全、有效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今后自治区财政将继续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由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世界难题,工作任务重,需要投入的资金量大,因此,解决广大群众反映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仍需做大量的工作。今后,自治区财政厅将严格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部署和要求,继续加大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投入力度,财政资金向基本、基层、基础倾斜,进一步优化城乡医疗卫生资源的配置,促进我区医药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关于我区设立医疗咨询热线问题。对于您在提案中提出的设立医疗咨询热线的建议,自治区财政厅将会同自治区卫生厅等部门在深入调查研究并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的基础上,选择部分地区开展设立医疗咨询热线的试点;对于在开展医疗咨询热线过程中必要的支出,各级财政将予以保障。
在此,衷心感谢您对我区财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二0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签发人:范世祥
承办提案工作人员姓名和联系电话:刘国艳,0771—5331632。
抄送: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1),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