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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政议政专题: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对自治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20110242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14日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司 法 厅 文 件

桂司函[2011]1 1 7号

对自治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

第20110242号提案的答复

 

彭志鸿等3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广西司法行政部门应引导律师为实现“十二五”规划作出积极贡献》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在新形势下,我厅将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引导我区律师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努力为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构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实现广西“十二五”规划作出积极贡献。

    一、多措并举,引导广西律师做强做大广西律师事业。

目前我区有律师事务所414家(其中:普通合伙所266家、个人所6 9家、国资所7 9家),执业律师4 5 02人(其中:专职律师3 8 8 1人、兼职律师2 04人、公职律师1 6 1人、公司律师2 5人、法律援助律师2 3 1人),律师队伍不断壮大,我们将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指导、帮助广西律师做强做大自己的事业,打造广西品牌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一是积极引导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标准,引导律师事务所建立完善以决策程序、人员管理风险控制、质量控制、收益分配等为重点的内部管理制度,坚持以人为本的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维护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是加强评选表彰,树立行业典型。通过开展评选“广西十佳律师事务所”、“广西十佳律师”、50家“广西优秀律师事务所’’、100名“广西优秀律师”以及“优秀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和“优秀律师党员"等一系列活动,树立行业典型,宣传一批优秀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打造广西优秀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品牌,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竞争力。

 三是加强交流合作,不断拓展业务领域。搭建平台,加强区内律师事务所之间的交流合作,扶持落后地区律师事务所和国资律师事务所的建设;积极向区外优秀律师事务所学习,通过“结对共建”、选送律师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第三是抓住历史机遇,着重加大与东盟国家同行之间的交往,通过举办高规格法律论坛等方式,积极推助广西律师“走出去”,不断拓展业务领域。

 四是加强高层次复合型人才的培养。与有关部门制定广西复合型律师人才培养计划和政策,启动律师行业人才培训工程,加大对法律服务领域急需人才、紧缺人才的培养力度,培养一批满足广西对外开放需要、精通涉外法律服务业务的高素质律师人才。

 二、积极引导,充分发挥律师参政议政的能力。

 截止201 0年12月,广西律师有87人担任全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占律师总人数的2%。其中党代表1人(市级),人大代表1 0人(市、县[市、区]级),政协委员7 6人(自治区、市、县[市、区]级)。近年来,我区许多优秀律师以各种形式多领域、多层面地参与社会管理,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担任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的广西律师更是做了大量的工作,积极参政议政,成效显著。2 01 0年,自治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对十届二次会议以来各委员提交的664件提案进行评选,共有40件提案被评为“优秀提案”,其中,我区律师委员提交的提案占了4件,占“优秀提案”总数的十分之一。  

今年恰逢区、市、县换届工作启动之年,自治区司法厅党委高度重视律师参政议政工作,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此项工作的开展。一是开展专项调研。在全区范围内对律师担任“两代表一委员”人数、比例的基本情况,以及律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从自身专业角度出发,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等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并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专题报告,为各级部门的决策提供有益参考;二是在自治区司法厅律师管理处设立律师“两代表一委员。联络部,加强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委员(代表)的沟通联络,为律师委员(代表)锻造精品提案提供服务平台。

 三、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为实现“十二五”规划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是开展律师专项法律服务活动。为自治区统筹推进的重大项目、中心城市建设、“两区一带”建设、北部湾经济区建设积极搭建法律服务平台,为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重大活动、重点工程项目牵线搭桥,创造条件。

 二是进一步做好政府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顾问等工作,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在“广西青少年维权中心”、 “广西消费维权律师志愿团”、“广西为侨法律服务顾问团”等服务团的基础上,在自治区、市、县(市、区)三级组建立妇女儿童维权律师服务团(队),面向妇女儿童开展法律服务和维权工作,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组建专门服务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本级公共管理部门的律师人才库,指导各市建立健全全区各级政府律师顾问团(组),为政府依法行政、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经济结构调整、重大经济活动和重大经济项目的决策和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三是积极引导律师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引导律师积极履行法律援助职责,努力为困难弱势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切实解决困难群众请律师难、打官司难的问题;引导律师积极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提供义务法律服务咨询、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和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指导律师积极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合理诉讼,充分发挥律师在化解社会矛盾的职能优势,协助党委、政府做好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处置工作,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我区律师工作的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调研工作,不断提高我区律师管理工作水平,推动广西律师事业的健康发展。

专此函告,感谢你们一直以来对我们律师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二0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签发人:卫福喜

承办提案工作人员姓名和联系电话:张巧玲0 7 7 1—5 8 7 8 5 9 3

抄送: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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