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桂高法函[2011]37号
对自治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
第20110240号提案的答复
彭志鸿、黄文九、陈圣党、邓崇荣、潘小玉、黎乐群、潘艳委员:
你们在自治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司法机关(公安厅、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设立或增设自治区人大代表、自治区政协委员联络处”的第20110240号提案,由自治区政协提案办交由我院办理。收到提案后,我院高度重视,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认真研究,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与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现答复如下:
自觉接受监督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途径。一直以来,我院高度重视自觉接受监督工作,把自觉接受监督工作列入重要议事议程,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落实机构人员。2002年,我院在办公室内设联络室,专门负责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具体承担督促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工作、邀请代表委员旁听案件、邀请代表委员现场监督案件执行、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专门机构沟通联系等工作。新一届领导班子进一步采取措施,畅通渠道,不断强化自觉接受监督工作。以2010年为例,我们在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络方面抓了如下工作:
一是认真办理政协提案。去年我院共收到全国政协委员来信1件,自治区政协提案6件,我院都认真办理,已全部办结并答复提案委员。
二是邀请委员旁听庭审,自觉接受监督。去年我院邀请自治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了一起知识产权案件庭审,并与代表委员进行座谈交流,听取有关意见和建议。
三是邀请代表委员参与法院重大活动,改进相关工作。去年,最高法院检查组到广西检查指导“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情况,我院邀请了自治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和当事人代表参加了座谈,认真听取意见,加强交流沟通,及时通报情况。
四是召开代表委员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举行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汇报会,向政协委员通报了我院办理政协提案情况,征求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去年年底,我院领导分7组分赴广西1 4个市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通报全区法院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
五是加强信息沟通,增进了解交流。坚持每年积极为驻桂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订阅《人民法院报》,让代表和委员们及时了解全国法院工作动态和重要工作部署。向驻桂全国和自治区人大代表、委员寄送《广西审判》、《广西法院工作简报一一人大代表阅读专版》,使代表和委员能够及时了解广西法院及申判工作的重要信息,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
此外,我们还积极主动向自治区人大、政协汇报、通报法院工作,邀请马铁山主席、吴恒副主任等自治区人大、政协领导视察法院,对领导提出的工作要求和建议,我们都认真抓紧落实。
我们将进一步提高对自觉接受监督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强化措施,畅通渠道,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络办的作用,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络沟通,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的需求,自觉接受监督,促进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衷心感谢你们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二O一一年八月十二日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覃子骅0771—5788998
抄 送: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