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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政议政专题: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自治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20110304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14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桂高法函[2011]3 8号

对自治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

第20110304号提案的答复

彭志鸿、黄文九委员:

    你们在自治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在广西高级人民法院的网站上开设‘司法文书纠错台’栏目”的第20110304号提案,由自治区政协提案办交由我院办理。收到提案后,我院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认真研究落实,积极采取措施预防和减少错漏文书的发生。现答复如下:

    当前,由于各种原因,我区个别法院出现了差错较多的裁判文书,严重地损害了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损害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我院对此极为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力求杜绝和减少错漏文书的发生。

    一是实行裁判文书上网,接受社会监督。我院于2 0 1 0年3月11日下发《全区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公布管理规定》(桂高法[2010]8 2号),要求各类案件裁判文书应当逐步上网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以此推动裁判文书质量的提高,此项工作已经得到有效的开展。

    二是严格裁判文书审核把关。法院对案件的裁判文书签发至送达当事人是有严格的内部规定程序。首先,主办人根据合议庭的意见(独任审判除外)草拟裁判文书,所制作的裁判文书经合议庭成员审核签名,并经审判长或者庭长审核后签发打印。其次,打印排版过程中,经书记员和主办人校对,确认后才打印出正式裁判文书文本。最后,法院才加盖印章,送达给当事人及相关人员。我们将采纳委员建议,加大对裁判文书签发核对校对、档案材料归档工作的力度,杜绝裁判文书错漏、不规范的错误的发生。

    三是安装裁判文书纠错管理软件,实现信息化管理。为了避免错漏、不规范裁判文书流入社会,给人民法院造成不良影响,有效解决差错问题,保障文书质量,我区法院正在推广安装文书纠错电脑软件系统,从录入、输出环节上避免错漏,确保文书的准确和规范。

    四是加强教育培训,严格责任追究。我区各级院积极采取措施,强化业务培训,强化法官的责任心。同时,通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裁判文书质量评查等活动,提高裁判文书的制作质量。在评查中发现文书错漏、不规范的,根据《广西高级人民法院裁判文书质量评查办法》、《广西高级人民法院瑕疵案件责任追究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对你们提出的建议,我院将认真研究,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开辟相关栏目,更好地预防和减少错漏文书的发生。

衷心感谢你们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二O一一年八月十二日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覃子骅  0771—5788998

抄    送: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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